根据矿业权评估有关规定,现对《滁州市万桥绢石母粉厂高尖刘绢云母矿采矿权(104.5~85米标高新增资源)评估报告》进行公示,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。
公示期为10天(自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2月 2日),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《评估报告》有异议的,请按要求填写《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》后,以致电、传真、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反映。
联系电话(传真):0550-30677735
通讯地址: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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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1月21日
附件: 1.《滁州市万桥绢石母粉厂高尖刘绢云母矿采矿权(104.5~85米标高新增资源)评估报告》正文及摘要 滁州市万桥绢云母粉厂高尖刘绢云母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及附表.pdf
2.《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》/uploadfiles/2016/12/201612141715331533.doc